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年来,西藏坚持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统筹纳入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生态保护等扶贫政策覆盖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保障了贫困群众的正常生活。
据悉,西藏着力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深刻对照检查,坚持立行立改,整治突出问题。针对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准确、不精准的问题,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举办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同时,西藏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区供养城乡特困人员14734人,其中集中供养8430人,集中供应率达到57.21%;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2018年全年救助13万人(次),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了“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2018年全年救助15215人(次)。
“驻村工作队帮我开了商店,买了牦牛,每年我还能从村里分到7000多元的分红,现在的日子太幸福了。”从兜底脱贫政策中获益的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连别村村民德吉对记者说。
像德吉一样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百姓也正通过西藏开展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逐步实现脱贫。据了解,到2020年,西藏将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4万人。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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