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家具备一定公益性质的企业,因贪图小利而虚开增值税专票,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被税务稽查依法追缴税款291万元、罚款146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这家企业已被国家体育局列为社区体育设施供货单位。如果其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缴纳的税费将远低于被查处后需补缴的税费及罚款总额。
记者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获悉,稽查人员在对西青区某体育设施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2016至2018年间,在经营活动中常常为贪图小利而不要发票,但在发票认证环节却又难以抗拒税款“抵扣”的巨大诱惑,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进项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上游虚开企业也按照虚开发票处理,相关责任人也被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