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感恩、知法纪、存敬畏、善用之——这应该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于自己手中的财富、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理所当然应该具有的一种态度。也只有拥有这种态度,才能成为一个讲正气、走正道、干正事的堂堂正正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也才能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真正地肩负起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三八妇乐袁晓峰
自“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的新闻曝出之后,与其相关之信息便接踵而来,并无一例外地皆成霸屏之闻: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新城集团内网瘫痪两小时、内资一日浮亏9.78亿港元、市值一日蒸发165亿港元……而随着来自各个渠道的各种信息的出炉,这家企业也算是被网友挖了个“底朝天”。可以说,该事件已成为当下最大的一个“热闻”,当然,也是最大的一个“丑闻”。
从该事件曝光之后的舆论走向看,吃瓜群众先是大吃一惊,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身家数百亿的“十强房企”老板,竟然会干出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来;其后,便是群起而攻之,大有“恨不能啖其肉、食其骨、饮其血”之势;再接下来,自是一番口诛笔伐——王某某被评“恶魔在人间”,其企业也被评“恶魔背后的烂企业”,而其此前所参与的一些公益慈善活动也被质疑存在不正当目的。在我看来,该事件的舆论走势和反馈,是一种必然——这无关仇富,亦非道德绑架,只是现代社会对于“下一代”都该有的文明自觉和责任觉醒。
如果说,新城控股在数天内缩水上百亿,是来自资本市场的惩罚,那么,该事件爆发之后形成的舆论风暴,就是社会处罚的一部分。
公开报道显示,王某某1996年创办了新城控股,在企业逐渐发展壮大之后,开始开展公益计划,设立公益品牌,其核心项目遍布12个省份,38所乡村小学,捐献图书近10万册,共帮助学生5000余人,累计捐款赠物达2亿余元;甚至,王某某本人还曾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称号;而讽刺的是,其旗下慈善组织曾关注对留守儿童的心灵关怀……很显然,当一个人逾越法度、滥用资本权力、放纵自己、挑衅公序良俗的时候,他从一个企业家、慈善家到一个“人渣”的距离,也就只是一步之遥。
其实,从某个角度而言,一个民营企业和一个企业家对于这个社会的最大的公益行为就是:守法有德!
在一般公众眼里,成功的企业家应该是勤奋努力、生活严谨的人,应该是守法诚信、善于经营的人,应该是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道德情操的人,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掌握了巨大的财富,也赢得了社会地位和光鲜身份。从这个意义上看,他们无疑是数量庞大的中下层群体的榜样或者说努力的方向。而实际上,从占有社会资源多寡的角度看,作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民营企业家,的确是站在了社会金字塔的中上层,他们也应该是这个社会主流价值的象征者、捍卫者,是推动社会向好的中坚力量。毋庸置疑,王某某这种目无法纪、丧失基本道德感的“中上层群体”中的败坏分子的存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引发公众对社会“中上层道德”的负面联想,动摇人们对“中上层道德”的想象与寄托。
常感恩、知法纪、存敬畏、善用之——这应该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于自己手中的财富、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理所当然应该具有的一种态度。也只有拥有这种态度,才能成为一个讲正气、走正道、干正事的堂堂正正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也才能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真正地肩负起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